环境信用评价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13 August 2021


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

早在2013年,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发改委、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四部便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旨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推动环保信用体系建设

2015年,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号):提高企业环保自律、诚信意识为目的,建立环保激励与约束并举的长效机制

那么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有哪些影响呢?


100分以上(不含):环保诚信企业

80分(含)-100分(含):环保良好企业


对环保诚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激励性措施:

(一) 对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予以积极支持;

(二) 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资金补助;

(三) 优先安排环保科技项目立项;

(四) 优先安排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五) 将其产品或者服务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名录;

(六) 优先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

(七) 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

(八) 建议保险机构予以优惠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九) 建议授予环保诚信企业及其负责人有关荣誉称号;

(十) 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



60分(含)-80分(不含):环保警示企业

60分以下(不含):环保不良企业


对环保警示、不良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和约束:

(一)书面按季度报告信用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从严审查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加大执法监察频次;
(四)从严审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申请;
(五)暂停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
(六)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贷款条件;
(七)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
(八)建议保险机构适度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九)建议对环保警示企业及其负责人暂停授予先进企业或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十)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其他约束性措施。


并且在2016年,3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中提出了3大项25具体惩戒措施!而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


(一)限制或者禁止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

1、限制供应土地;

2、限制生产许可证;

3、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限制投标活动;

5、限制特许经营;

6、限制安全生产许可证;

7、限制检测机构资质;

8、海关不予通过认证;

9、限制发行债券;

10、限制银行融资;

11、不能上市。

(二)停止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者对其关于优惠政策的申请不予批准

12、没收环保电价款,并从重处以罚款;

13、36个月内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4、存在超浓度、超总量的,停止执行已经享受的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15、停止执行相关财政性资金支持;

16、停止执行投资等领域相关优惠性政策。


(三)在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评价、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限制
17、中央企业扣减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降低其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等级,扣发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18、不推荐其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也不得评优表彰;
19、不得授予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已获得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得授予道德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已获得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
(四)其他惩戒措施
20、失信情况作为融资授信的参考;
21、失信记录作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的参考;
22、在上市公司或者非公众上市公司收购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重点关注;
23、各市场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2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25、各部门依法实施的其他惩戒措施。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环保执法力度逐渐加大,环境信用评价也变为评判企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企业环境信用已经成为重中之重。而现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对于环保方面专业知识极度欠缺,对环境信用评价更是了解甚少,为提升企业环境信用,企业可采取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完善环保手续及制度,或聘请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或专业环保机构等方法。避免陷入信用低谷。


那么企业如何进行改善才能达到“环境良好企业”甚至“环境诚信企业”呢?

光明四季环保管家在此建议:
1、 即将新建或迁厂企业生产建设、经营活动要符合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要求;
2、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应的验收并取得相关批复;
3、 办理排污许可证;
4、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备,并做好相关运行、维护台账;
5、 有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及时登记并备案,并且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记录危废出入库台账,并定时找有资质单位进行危废转运;
6、 编写自行监测方案,每年并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行监测并编撰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7、 聘请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或环保机构并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培训;
8、 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
9、 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档案与环境应急演练;

10、每年对企业环保信息进行公示公开。


总的来说,环境信用对企业影响深远,企业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均应以环保诚信企业作为终极目标而努力。